四条编辑核对原则

核对原则

不要把一个营销词当成结论。每次对照先写明对象、范围和条件,再判断证据能够支持到哪一步。

01

先确认是同一部作品

比对正式名称、季别、发布方说明和可辨认场景。转发标题、封面相似或同一个配音声线只能提供线索。候选作品对不上身份时,先停止时长比较。

02

说明“完整”的范围

区分单集完整、当前更新完整、整季完整和原始版本未删改。一个合集可以完整包含已更新的5集,但并不意味着全剧已经完结。此处数字仅作解释。

03

使用同样的对照条件

比较同季、同语言、同样的剪辑形式,按媒体标示时长记录,不用倍速观看的实际耗时替代。目录排序、预告与正片分组也要先统一。

04

结论不要超过证据

“目录连续”“关键场景一致”“发布方已说明完结”是不同层级的记录。没有参考母版或明确版本说明时,不把它们合并成“绝对无删减”。把无法核实的部分留空并注明原因。